重大问责事例回放
特大车祸49人死亡石柱县长引咎辞职
事件回放:2004年9月25日,石柱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责任事故,造成4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其中33人是中小学生,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处理结果:事故发生后,市长依据《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石柱县委副书记、县长引咎辞职。2006年,在监察部批复石柱县“9?25”事故处理意见后,我市对石柱县委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县政府分管交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等20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
垃圾场停用臭气熏天市政委主任公开道歉
事件回放:2004年8月中旬,重庆长生桥垃圾处理场因启用时准备不充分和垃圾场设计存在先天不足等原因,导致垃圾场臭气熏天,附近村民将垃圾场的入口拦断,致使主城区无法清运的数千吨垃圾堆积在大街小巷5天,群众十分不满。
处理结果:为督促主管部门市市政委尽快解决“垃圾围城”事件,市政府领导表示,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不解决好此事,将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制。为此,市市政委挨家挨户做工作,和村民协商解决办法,3天内就解决问题。
事后,市市政委主任主动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向市民表示歉意,并向广大市民承诺:“垃圾围城绝不会再次发生,各区环卫部门将制定垃圾应急处理预案。”市民对政府解决这一事件的效率和办法表示满意。
未及时救助救人英雄“冷漠县长”通报批评
事件回放:2005年3月,曾经在交通安全事故中主动参与抢救落水群众的开县农民金有树,经医院检查确诊身患癌症并行肺切除手术后,向县长写求救信,开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收到求救信后虽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思想上未引起高度重视,群众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未及时给予救助。
处理结果:该问题被新闻媒体报道后,王鸿举市长启动了行政首长问责制,经市监察局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对陈远辉同志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检查。
两次考评倒数第一5名领导集体下课
事件回放:渝北区委、区政府把推行问责制度、整治发展环境、评议政风行风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在34个区级部门推行“部门服务社会评议追责制度”,每年开展两次,并将评议得分、名次以及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全区公布。渝北区交通局因交通建设特别是乡村公路建设滞后、城区公交车管理混乱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年度评议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
处理结果:渝北区委、区政府责令区交通局局长邓万学等5名班子成员集体辞职。区委、区政府对交通局领导班子的问责在该区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动,各部门为避免被问责,千方百计添措施,想办法,改进工作作风,行政机关的服务态度在短期内有了明显改变。记者 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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